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介绍 > 政协知识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是如何协商通过国徽图案的?
发布日期:2005-03-1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由新政协筹备会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核准公布的。

  1949年6月16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授权筹备会第六小组草拟国旗、国徽、国歌等方案。7月4日,第六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并以新政协筹备会名义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图案。征集启事关于国徽图案设计的原则是:要体现中国的地理、文化、民族、历史等特征;要体现出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特征;要庄严而富丽。小组会还决定,聘请徐悲鸿、梁思成、艾青等有关专家参加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截至8月20日的一个月中,第六小组共收到应征件112件,图案900幅。经评审委员会认真筛选,感到应征图案大多数不合体制,应征者多把国徽想象作普通的证章、纪念章或误以为国标,而绘成和国旗一样的图案。比较适合征集条例要求的来稿,其中又图案味太重,过于纤巧。比较可供参考的,仅四五种。后经讨论,决定请张仃、钟灵等重新设计了几个国徽图案,并印发了《国徽图案参考资料》。第六小组将审阅国徽图案的初步意见提请筹备会常委会审查,未作最后决定。9月17日,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国旗、国徽、国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并由原来负责的小组向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提出报告。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后,设立了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分组讨论。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召开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协商座谈会,与会人士认为,本次全体会议对国徽方案暂不作决定,留待大会以后,再组织人员进行研究设计。

  一届全体会议后不久,全国政协决定邀请清华大学营建系和中央美术学院分别组织人力设计国徽方案。从1950年初开始,两个设计组的专家学者经过各自努力,对数十个设计图案反复比较、精心研究,分别完成了一幅自己认为最满意的方案。两个国徽图案的主要内容是用齿轮、麦穗、五星、绶带为题材,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和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其中清华大学设计的方案还把天安门正面图形作为题材的一部分设计进去。1950年6月20日,周恩来亲自主持全国政协国徽审查小组对国徽方案作最后一次讨论,采纳了李四光等绝大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了清华大学设计的国徽图案。6月23日,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讨论通过了这个国徽图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核准发布。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设计图案的说明》。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颁发实行国徽的命令,至此庄严富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终于诞生了。

  正式通过的国徽图案是集体创作的,形式和金红色彩庄严而富丽,内容具有中国特征。国旗既可以表示革命和工人阶级领导政权的意义,亦可省写国名。天安门则象征着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在此诞生的新中国。齿轮和麦穗象征工农,稻麦并用,亦寓地广物博的意义,以绶带紧结齿轮和麦稻穗象征工农联盟。

 

】 【 打印】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