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
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现在,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研究什么议题、作出什么决定、采取什么举措、释放什么信号,是人们判断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施政方针和工作重点的重要依据,对做好未来5年乃至10年工作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即着手考虑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统一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强调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认为,要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必须抓紧推进全面改革。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以来,已经35个年头了。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能发生如此深刻的变化,我国能在国际社会赢得举足轻重的地位,靠的就是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开放。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回过头来看,我们对邓小平同志这番话就有更深的理解了。所以,我们讲,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正是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
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经过深入思考和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各方面意见,决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作出决定。
4月20日,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顺应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愿望,抓住了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普遍表示赞成。
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三中全会都研究讨论深化改革问题,都是在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我们党将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说到底,就是要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新形势下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示和重要体现。
议题确定后,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文件起草组,由我担任组长,刘云山、张高丽同志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市领导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全会决定起草工作。
文件起草组成立以来,在将近7个月的时间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进行调查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3次、中央政治局会议2次分别审议决定,决定征求意见稿还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专门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从反馈情况看,各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走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反映了社会呼声、社会诉求、社会期盼,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
各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合理布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共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整理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重要修改。
二、关于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重点问题
中央政治局认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围绕这些重大课题,我们强调,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35年来,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任务。二是以改革为主线,突出全面深化改革新举措,一般性举措不写,重复性举措不写,纯属发展性举措不写。三是抓住重点,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四是坚持积极稳妥,设计改革措施胆子要大、步子要稳。五是时间设计到2020年,按这个时间段提出改革任务,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在框架结构上,全会决定以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提领,按条条谋篇布局。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16个部分,分三大板块。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是总论,主要阐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第二至第十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是分论,主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6个方面,具体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其中,经济方面开6条(第二至第七部分),政治方面开3条(第八至第十部分),文化方面开1条(第十一部分),社会方面开2条(第十二至第十三部分),生态方面开1条(第十四部分),国防和军队方面开1条(第十五部分)。第十六部分构成第三板块,讲组织领导,主要阐述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这里,我想就全会决定涉及的几个重大问题和重大举措介绍一下中央的考虑。
第一,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这次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这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一重大理论突破,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也说明,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具有重大先导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理论创新为先导。
经过20多年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结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
从党的十四大以来的20多年间,对政府和市场关系,我们一直在根据实践拓展和认识深化寻找新的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在这次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方面提出,应该从理论上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进一步作出定位,这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考虑各方面意见和现实发展要求,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中央认为对这个问题从理论上作出新的表述条件已经成熟,应该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
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我们对市场规律的认识和驾驭能力不断提高,宏观调控体系更为健全,主客观条件具备,我们应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迈出新的步伐。
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经济发展就是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
当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全会决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会决定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部署,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第二,关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全会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全会决定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包括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这些举措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更好发挥作用。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现行财税体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形成的,对实现政府财力增强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双赢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已经不完全适应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完善国家治理的客观要求,不完全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也与财税体制不健全有关。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是重点之一。主要涉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
全会决定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这些改革举措的主要目的是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加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财税体制改革需要一个过程,逐步到位。中央已经明确,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第四,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全会决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是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主要是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全会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
第六,关于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
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新举措,包括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等等。
这些改革举措,对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健全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人权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关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反腐败问题一直是党内外议论较多的问题。目前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
全会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体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这些措施都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八,关于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
从实践看,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客、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
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目的是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正确运用和安全。
第九,关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当前,我国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而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已是当务之急。
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制定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关于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针对这一问题,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总的思路是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建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职责的体制。
国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行使所有权并进行管理和国家对国土范围内自然资源行使监管权是不同的,前者是所有权人意义上的权利,后者是管理者意义上的权力。这就需要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第十一,关于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往往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
全会决定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是为了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和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改革合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全面落实改革目标任务。
三、关于讨论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这次全会的任务就是讨论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方案。这里,我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第一,增强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也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35年来,我们党靠什么来振奋民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靠什么来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靠什么来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与资本主义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靠的就是改革开放。
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
当前,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党内外、国内外都很关注,全党上下和社会各方面期待很高。改革开放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我们在改革开放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改革开放的旗帜必须继续高高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必须牢牢坚持。全党要坚定改革信心,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光有立场和态度还不行,必须有实实在在的举措。行动最有说服力。中央决定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个有利契机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部署,是一个战略抉择。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要有新突破,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
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解放思想是首要的。在深化改革问题上,一些思想观念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体制外而是来自体制内。思想不解放,我们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因此,一定要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跳出条条框框限制,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以积极主动精神研究和提出改革举措。
提出改革举措当然要慎重,要反复研究、反复论证,但也不能因此就谨小慎微、裹足不前,什么也不敢干、不敢试。搞改革,现有的工作格局和体制运行不可能一点都不打破,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只要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
第三,坚持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大家来自不同部门和单位,都要从全局看问题,首先要看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否符合全局需要,是否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真正向前展望、超前思维、提前谋局。只有这样,最后形成的文件才能真正符合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我们讲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其中步子要稳就是要统筹考虑、全面论证、科学决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改革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相互牵扯,全面深化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转自2013年11月15日新华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刘云山
今天中央党校2013年秋季学期第二批进修班举行开学典礼,恰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这里,我着重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谈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是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广阔前景的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结束时,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
这次全会把握实践和时代的新要求,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一次综合研究改革的重要会议,在理论上有一系列重大创新,在政策上有一系列重大突破,其力度、广度和深度都是空前的。从力度看: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动员、总部署,既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又确定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从广度看:全会部署的改革不是单项的改革,而是全面的改革,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改革,还有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质上是把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都包括在内的改革。从深度看: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深水区里的改革,是要涉险滩、啃硬骨头、破瓶颈,是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必然涉及深层次问题、深层次矛盾,涉及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其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30多年前,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结束后发表的公报很快就在国内、国际引起强烈反响。国际上许多媒体都在评论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的媒体说:中国这次改革的范围、改革的力度是空前的;有的媒体说:从这张改革“路线图”可以看到中国领导人的改革决心,确实是“自己拿起手术刀”割除藩篱和痼疾。我觉得,这样的评论是有道理的。我们党之所以有如此的胆识和智慧来推动这样的全面改革,正是因为有“自己拿起手术刀”的自觉,也就是说我们的改革是自觉的改革,是“我要改”而不是谁推动我们改。这次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高度自觉,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的高度自觉。
这种自觉来自对35年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方位地推进各领域的改革开放,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正是改革开放,使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飞跃。没有改革开放,就不可能有今天中国的大好局面,就不可能有我国在国际上这样举足轻重的地位,就不可能有今天整个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
35年的改革开放,实现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伟大进步,又不断催生着中国人民思想的伟大觉醒,升华了我们党对改革开放重大意义、重大作用的认识。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新觉醒、我们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就是在改革开放伟大进程中实现的;继往开来、面向未来,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仍然需要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全会在总结35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和宝贵经验基础上,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
这种自觉来自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形势变化的清醒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经济建设仍然是全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就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不动摇,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改革。
还要看到,我们依然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的内涵、条件正在发生新的复杂变化;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面临的困难也更加集中、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辉煌业绩,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也十分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我们要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掌握发展主动权、赢得发展新优势,根本动力在改革,根本出路同样在改革。
这种自觉来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自信。有自信,才会有自觉。当今中国,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治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这同一些国家或陷入经济危机或陷入发展陷阱或陷入社会动荡相比,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得到充分彰显。当今世界,要说自信,我们最有理由自信。
这种自信,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改革开放的自信。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才能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次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决策部署,是我们党继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体现,也反映了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追求。
这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集中体现在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决定》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重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是我们推进改革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党和国家发展大势和战略全局,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一系列新的思想观点升华了我们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为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如果说《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和纲领,那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和方法论。《决定》和讲话相互贯通、相辅相成,是把握和贯彻全会精神的基本遵循,一定要把两个文件对照起来、统一起来学习和领会。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高举改革的旗帜,坚定改革的信心,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改革、深化改革。
(二)
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用“六个紧紧围绕”深刻阐释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思路,从四个方面系统总结了35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国防和军队改革、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具体部署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内容十分丰富。既要全面把握,又要突出重点,着力领会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就是指引、就是遵循,有了明确的目标,才能促进思想的统一,汇聚改革的力量。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凝结实践经验、着眼未来发展,揭示了改革的方向,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目标相适应、相衔接,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引领,也是我们必须把握好的第一位要求。
这个总目标,强调的是基本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根本成就,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与时俱进的、发展着的社会主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我们通过深化改革,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更好地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指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这次全会在邓小平同志战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把国家制度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具体化,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治国理政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我们不断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我们不断推进治理能力建设,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解决了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既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按照全会的要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动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而政府和市场关系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两者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什么样作用。我们可以回顾一下,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再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也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这次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虽只有两字之差,但实质上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推进,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当然,强调市场不是不要政府。大家可能注意到,《决定》有这样明确的表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实际上是告诉我们,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不是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发挥政府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人民福祉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追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如果维护公平正义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比较好的解决,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危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揭示了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取向。只有做到这一条,改革才能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才能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和拥护,获得深厚的源泉和持久的动力。
实现公平正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主要还是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应当看到,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这就要求我们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要加快制度机制创新,切实把“蛋糕”分好,改革那些不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抓紧解决那些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人们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次全会还提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体现到各项具体改革措施中,从根本上抓紧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好这样的要求,就能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新的进展,让人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开关和目的,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全会提出的“三个解放”,既阐明了改革的条件,又明确了改革的目的。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每一次改革的重要突破,每一次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的。解放思想激发出来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才能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拿出创新的改革举措。改革遭遇的堡垒越坚固,涉及的利益关系越复杂,就越要拿起解放思想这个武器,以思想的新解放开辟改革的新境界。
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活力能否充分释放,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基本尺度。改革要求和举措千条万条,最终都要靠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来体现。我们要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让人们相信社会主义,就要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上高出一筹、胜出一筹。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既要有坚如磐石的精神和信仰力量,也要有支撑这种精神和信仰的强大物质力量。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社会生产力发展、束缚社会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牵引和带动其他各领域的改革。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全会突出强调,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实际运用,是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我们立足国情深化改革的一个必然选择。全会围绕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6个方面,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人们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都得到回应,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也有比较管用的解决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全会要求,紧紧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和主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把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会在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的同时,对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作出全面安排,强调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会还就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作出部署。在上述这些领域的改革新举措,有的在全会公报中作了表述,更多的是在全会通过的《决定》之中。应该说,全会提出的这些重要改革措施都是很有力度、富有开创性的,都需要我们很好地领会和把握。
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涉及许多重大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履行好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关系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整个改革的进展成效。有了党的坚强领导,就能把握好改革的正确方向,就能形成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就能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既包括提高党领导改革、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也包括深化党的建设各方面制度的改革。全会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会还从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好这些部署,要求我们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学习调研,不断提高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不断提高改革决策水平;要求我们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方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事业;要求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造就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立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要求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更好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
经过这次全会,我们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愿景已经绘就、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现在最重要的是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全会精神。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立的各项改革任务上来。
着力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思想统一才会步调一致,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凝聚改革共识的过程。现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凝聚改革共识的难度加大。但越是这样,就越需要我们做好凝聚改革共识的工作,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所以,要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要原则,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广泛开展集中宣讲,精心组织理论阐释,用好多种宣传资源、宣传手段,扩大全会精神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及时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思想认识问题,讲清楚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更好地解疑释惑、析事明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引导各方面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
切实把握好改革的正确方向。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偏离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偏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南辕北辙了;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有些不能改的,再过多长时间也不能改。能不能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化改革,是一个涉及到改革性质的原则问题。现在,有人不时提出这个主义、那个主义,这个思潮、那个思潮,开出这个药方、那个药方,目的就是要改变整个改革的大方向。在这个问题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决不能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喝彩”、“掌声”而放弃原则,决不能为各种错误的思想观点所左右,始终坚定正确的改革方向。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深化改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改革开放事业之所以不断深化,就在于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同人民一道推动改革,做到谋划改革汲取人民智慧,推进改革凝聚人民力量,检验改革依靠人民评判。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弄清楚群众的实际情况是什么、群众的期待是什么、群众的利益如何保障,从而作出科学的改革决策,找到有效的改革办法。要畅通群众参与改革的渠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保障群众对重大改革举措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对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要进行广泛的民主协商,在群众利益充分表达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作出决策。要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鼓励基层的实践创造,激发群众的改革热情,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变成人民广泛参与、普遍受益的过程。
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改革就是闯新路、开新篇。有些做法过去有效,现在未必有效;有些做法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则势在必行。只有大胆探索、大胆实践,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到破解矛盾的钥匙。要鼓励创造、鼓励创新,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只要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只要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只要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就要坚决地破、坚决地改。当然,大胆不等于蛮干。因此,推进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既要解放思想、逢山开路,又要把握规律、遵循规律,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智慧、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摸着石头过河,就是寻找规律,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走一步看一步,一点一点摸索,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出现问题就及时应对,发现错误就马上纠正,不断从实践中取得规律性认识。总之,要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健康有序推进。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化改革。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是立场、是态度,更是行动、是实践。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上。有了好的蓝图、好的纲领,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紧密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的具体方案,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把原则要求变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就是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统筹协调,保证改革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推进落实机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实际、求实效。作出改革的决策,制定改革的措施,都要符合客观实际,按规律办事,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提超越阶段的要求,努力使我们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与实践发展、群众意愿对接好、衔接好。要强化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重点突破实现改革的整体推进。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往往盘根错节、积弊已久,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搞改革,最忌急功近利,最忌朝三暮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恒心、有韧劲,对认准的改革目标,对确定的改革任务,就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把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一分布置,九分落实,不落实就会落空,没有第三种结果。要继续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住纠正“四风”问题不放松,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
中央党校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的最高学府,是党委和政府决策的重要思想库,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要在深化全会精神学习上下功夫,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校委领导班子成员更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一定要全面准确、科学把握,防止片面性、简单化,防止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本末倒置。要着力推动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系统梳理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充实完善教材教案讲义,贯穿到教育培训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对全会精神的研究阐释,列出一批重点课题,组织多学科、多专业重点攻关,不断推出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党校的宣传阵地作用、理论创新作用和思想库作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重要的在于联系实际推动党校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建校8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办学经验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党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准确把握党校的功能定位和特色优势,更好地推进党校事业的改革发展,推动党校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本文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同志2013年11月14日在中央党校2013年秋季学期第二批研修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胡亚莲 李建秋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成就,但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也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在“十二五”以及更长的时期内,能否着力缩小不合理收入差距,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这不仅是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更是体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本质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经过3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受改革不彻底、制度不健全、调控不到位等诸多因素影响,收入分配呈现出比例失衡、差距拉大的趋势,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和社会的矛盾,收入分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明显失衡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收入分配格局基本上是合理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居民收入、企业收入和政府收入在国民收人中的分配比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1.国民收入不断向政府和企业集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持续下降。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慢于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据统计,2001-2010年的10年间,GDP年均增长速度10.48%,比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9.68%快0.8个百分点,比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速度7.49%快2.99个百分点;同期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21.39%,是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的2.21倍,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的近3倍。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从1995年65.87%下降到2010年的53.35%。而企业的收入比重从9.88%上升为15.82%,政府收入比重从24.25%上升到30.48%。政府和企业在国民收入中分配比重的快速增长,一方面挤压了居民收入增长的空间,阻碍了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政府和企业积累的大量财富重新转化为投资,政府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从而导致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储蓄倾向上升,进而抑制了国内需求。
2.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7年,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而同期的资本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21.2%上升为31.3%。与此同时,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15.8%下降到2006年的11%,不仅大幅低于同期发达国家50%以上的平均水平,而且也低于发达国家在与我国相似发展阶段的水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和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比重的下降,直接导致了我国居民消费率由2000年的46.4%下降为2010年的33.8%,10年下降了12.6个百分点,也使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据统计,在同期三大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中,最终消费的贡献率已从2000年的65.1%下降到2010年的36.8%,下降了28.3个百分点,而投资的贡献率则从2000年的22.4%提高到2010年的54.0%。这种变化趋势,表明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是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而不是消费、投资和出口的协调拉动。
(二)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居民总体收入差距扩大。基尼系数是测量居民收入差距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从我国基尼系数来看,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21-0.24,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16-0.18,说明当时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基本上呈现一种平均主义的趋向。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扩大为0.417,首次突破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据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近10年来首次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在2008年达到0.491峰值后逐年回落,2012年为0.474。抛开对这一数字准确性的争议不论,即以0.474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相比较,也能反映出收入分配不合理之严重。况且,近十几年我国基尼系数一直处于0.4以上的高位,差距之大不仅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未见,在世界上也是几个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另外,以全国居民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和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来衡量,其人均收入差距亦达23倍。
2.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晴雨表。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一直是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最突出的一个问题,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比较来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年扩大。198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86倍,2007年扩大到3.33倍的历史高位,2008年城乡收入绝对差距首次突破万元。从分组数据看,2008年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户的5.7倍,农村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是低收入户的7.5倍,而城镇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是农村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的23.1倍。如果再加上城镇居民的住房、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享有的国家补贴,实际差距还将更大。另外,根据收入差距贡献分解,城乡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贡献率约为48%,我国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城乡收入差距。
3.地区间收入差距仍较明显。据统计,我国东、中、西部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1.1:1:1.01扩大到2007年的1.46:1:0.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1.09:1:0.91扩大到2007年的1.52:1:0.79。2010年,收入最高的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1元,收入最低的甘肃仅为13188.6元,绝对差距达18649.5元,前者是后者的2.41倍。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上海13978元,最低的甘肃是3424.7元,前者是后者的4.1倍。
4.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1978年我国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比是1.38:l,到2009年扩大到4.70:l。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其中,收入最高行业中的证券业职工平均工资是收入最低行业中的畜牧业的15.93倍。2009年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证券业平均工资为17.21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其他金融业人均平均工资8.767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1倍,航空业人均平均工资7.58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在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垄断行业,职工人数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
(三)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
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及不法收入的大量存在,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严重地恶化了收入分配关系。突出表现为:一是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规范,补贴、津贴、奖金、实物分配等制度外收入名目繁多,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二是国企高管职务消费很多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不受约束,弹性空间很大;三是非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随意性很大,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约束;四是部分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寻租的问题时有发生,投机行为盛行,腐败现象层出。
二、我国收入分配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十分复杂,是由多种主客观因素决定的。一方面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目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不同行业由于资源禀赋、技术进步程度等原因,生产率水平也参差不齐。由此导致的城乡、地区和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另一方面,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则成为最为根本的原因。长期以来,制度性因素在收入差距扩大的过程中起支配性作用,许多制度方面改革还远未到位,制度性障碍的存在是主要的,也是主导性的原因。
(一)企业、劳动者和政府三方博弈的有效均衡机制缺失
在我国总体上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的条件下,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这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一大理论难题,在具体实践中需要一系列制度设计来保障,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在我国现行企业产权制度安排下,普通职工一般不拥有企业利润分配的参与权和分配权,成员缺乏组织化开展集体工资福利谈判的内生性均衡机制,协调劳资关系的有效机制缺失,必然导致劳动者在三方博弈中利益受损成为普遍现象。
(二)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缺欠
我国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已成为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制度因素。一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问题凸显。作为传统计划经济产物的户籍制度,自1958年实施以来,造成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城乡分治的二元格局,导致农民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住房等诸多领域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权利和报酬。二是农村土地制度缺失。在现有体制下,受我国实施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限制,城市为获得计划指标之外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用地需求,其主要方法是通过征收农地并将之转换为非农建设用地。这既可以让城市获得更多的用地指标,又可以让农民分享因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但由于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导致这种政府主导的征地运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剥夺农民、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政府单方面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农民基本缺乏谈判权以及没有考虑农民意愿的强制拆迁和集中居住等,使得农民虽然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却大量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农民无法分享土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农民的土地财产收益被严重侵害。三是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使得政府长期以来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严重不足,削弱了农村居民公平参与竞争并获取平等收入的能力。
(三)国有垄断行业现行分配制度不规范
由于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国有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力量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并转化为企业内部职工的高工资、高福利,造成了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职工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调节和控制一些垄断行业及特殊群体的过高甚至畸高收入,已成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不合理收入差距的重要内容。但由于这部分人已形成既得利益群体,且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和较多的社会资源,已成为推进改革的最大阻碍,这也正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历经十年坎坷的根本原因,预计未来还会成为改革实施过程中的掣肘因素。
(四)收入分配调节制度不健全
作为收入分配调节手段之一的税收,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一是税种设计不科学,调节手段单一,目前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其它对个人收入分配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严重缺位,特别是财产税制不健全,遗产税、赠与税等反映社会公平的税种缺位。二是个人收入所得税存在着制度欠缺,如抵扣标准没有考虑纳税人赡养人口多寡、婚姻家庭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地区差异等,偏离了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方向,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另一重要手段的社会保障,目前保障体系不健全、不完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虽然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缩小贫富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上来说仍然存在着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制度碎片化、不同社会群体享有不同社会保障待遇、不可流转和不可接续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相反却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此外,作为收入分配调节手段的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健全。
三、收入分配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面临着重重障碍和困难。加快推进这项改革,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健全完善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之间分配的有效均衡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两个比重”,实现“两个同步”
1.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调整资本要素所得和劳动要素所得之间的比例关系,关键是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劳动者报酬保障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体现分配公平,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一是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企业利润的增长而增长,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政府必须发挥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指导性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建立由雇主、职工和工会三方共同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三是要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随着经济增长适时得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还要保障劳动者及其子女的教育费用,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四是要建立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防止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
2.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加大国民收入向个人倾斜的政策力度,除了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收入外,还要做到:一是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使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以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二是要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低保对象的覆盖面,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三是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对不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垄断行业,加快开放准入门槛,进一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二是将垄断企业工资增长速度控制在适度范围,不仅要与自身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还要考虑社会总体工资水平的增长幅度,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调控。三要完善垄断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四要合理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比例,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三)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大幅度降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户籍门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加快推进新进城农民工及家庭与原城市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城乡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财产性收入差距,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就是土地。为此,需要尽快承认与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使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非农化增值收益等财产性收入。为此,在坚持和完善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土地财产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改革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的创新,让农民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等。
(五)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要推进城乡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从源头上缩小收入差距。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就业机会公平。通过提高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六)健全和规范收入分配调节制度
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税调节力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扩大财政转移支付,向低收入者和经济落后地区倾斜,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此,政府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还要完善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通过完善税收手段加大对高收入者收入水平的调节。为此,要完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推进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制度建设。此外,在完善房产税等现有财产税的基础上,还应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同时,还要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
2.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社会统筹层次,着力解决不同群体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问题。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安全网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七)加快建立和完善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的基础制度
鉴于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制度缺失,理顺收入分配秩序的难度较大。为此,还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居民财产收入登记制度、公务员财产收入公开与申报制度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等基础制度。
(转自《党政干部学刊》201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