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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市有关部门(单位) 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 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来源:

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健全市有关部门(单位)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阴市政协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关于进一步健全市有关部门(单位)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对口联系,实现优势互补,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为江阴继续当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领跑者献智出力,现就进一步健全市有关部门(单位)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联系的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等方面的问题;

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改革方案等情况;

3.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4.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联系群众、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5.统一战线内部重大问题及其他需要相互协调、配合的重要问题,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承担重点调研课题、民主评议、政情交流、民主监督工作以及提案、社情民意工作需要同党政部门相互协调的重要问题。

二、对口联系的形式

1.召开联席会议。市有关部门(单位)与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交换意见,商议加强工作联系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由各对口联系的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协商提出。

2.加强相互联系。党政有关部门的重要规划、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以及一些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应向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征询意见,或吸收他们共同参与研讨、论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调研活动,应向对口的党政职能部门通报、协商。

3.组织调研视察。党政有关部门列入工作日程的调研课题,应邀请政协对口的专门委员会参与调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情况,政协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民主监督。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要求组织的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党政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

4.开展对口协商。协商主题可由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也可由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双方本着民主、务实的原则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对口协商,不断增进共识。

5.通报工作信息。有关部门(单位)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工作简报、有关资料等,视情况抄送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和重要意见建议,应向相关的党政职能部门通报、反馈。

三、对口联系的要求

一要聚焦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主动为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主动向对口的市政协专门委员会提供材料,通报工作,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有关部门(单位)改进工作议政建言、献计出力。

二要规范有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强对口联系工作的计划性,促进规范化。每年原则上按季度就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工作进度、工作督查、工作成果进行对口联系。

三要提质增效。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应注重质量,协商情况和成果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附件:市有关部门(单位)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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