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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选登(七)
发布日期:2020-07-21 来源:

今年6月,市十五届政协第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协商通过了2020年重点提案,共有16件提案入选重点提案,“江阴政协”微信公众号陆续分期节选推送。

084号提案

案 由:关于加快推进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

提案者:民建江阴市委

目前我市推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遇到的困难

1、邻里意见难统一、业主签字申请难。

2、审批涉及部门多,跑手续审批难。

3、业主自主实施、资金筹集难。

加快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措施

1、加装电梯不仅要充分发挥“邻里情”,用“邻里情”解“邻里关”,还要充分发挥社区、业委会、老党员、老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针对一楼业主的顾虑和损失补偿,应该积极引导,组织低层、思想上排斥的业主参加“民意体验”活动,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政府应制定相应的符合客观市场水平的补贴标准,街道社区调解委应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落实,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指南,明示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受理地点和电话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有关审批和备案工作。属地街道、社区应配备专职人员组织、协调处理加装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

3、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

方案实施具体内容:

(1)由电梯运营企业全额垫资前期建设、安装费用,电梯运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方按照电梯设计单位出具的过审设计方案施工,安装电梯,由业主代表等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2)秉承“业主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当造成不利影响的,电梯运营企业与权益受损业主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方案;当业主有异议,电梯运营企业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加装电梯的所有权(所有权从安装检验合格20年)及最终解释权归电梯运营企业所有;该电梯管理所产生的各项收益均归电梯运营企业所有。该电梯服务(20年)内所产生的维保费、电费等归受电梯运营企业支付结算。

(4)秉承“垫资安装,有偿使用”的原则,业主只需承担电梯刷卡使用费。

注:①以上计费以电梯实际交付日期起,业主付费取得智能IC卡后生效。

②如遇当地物价部门及市场因素调整,电梯运营企业保留调价的权限。

(5)资金流向

以澄江街道老旧小区普遍房型,地面起1层车库,2-6层楼为住户,一个单元(一梯两户)为10户为例,分摊费用比例方案如下:

前期费用全由电梯运营企业垫资,按照江阴市政府规定,待竣工验收合格、电梯可投入使用后,政府补贴金额(具体金额待定)会按照上述签署好的比例,补贴到各业主,再由各业主将全额的政府补贴返还给电梯运营企业。

建议方案如下:由辖管该小区的社区(村)组织接收政府补贴总金额,通知小区加装电梯的各业主签字核实情况后,回款给电梯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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