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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用事业局:积极办理政协提案,“以点带面”推动公用事业发展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

市公用事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江阴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始终把提案办理作为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促进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努力提升办理水平。2016年至2020年,公用事业局共承办提案主办件61件,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2021年,承办提案主办16件、会办15件,按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提高站位,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清单式交办、清单式办理、清单式答复、清单式督办”机制,确保每份提案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责任人。年初制订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时,将提案办理列为重要内容并明确两个“百分百”的办理要求。提案交办后,局立即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提案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时间节点。今年的提案明确主办件在6月30日前拿出初步意见,7月20日前完成面签,7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在市建议提案系统上传送电子函复;对协办件的答复意见,要求在6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主动提交给主办单位。

二是明确办理任务。认真梳理提案内容,及时下发承办提案目录及办理安排任务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案、一案一策”,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广泛接受政协委员监督。

三是明确面商要求。要求承办科室负责人、分管副局长主动与委员见面,现场解答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再吸收、再巩固,以此为基础认真修改答复意见,函复文稿在面签前由主要领导审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加强沟通,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在办前、办中、办后做到“三个主动”,即:办前主动吃透情况,向委员们进一步征询提案表述的内涵和意图,确保问题解决的针对性;办中主动联系对接,请委员们进一步献计献策,确保问题解决的有效性,必要时请委员来局实地调研。近年来先后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及钢瓶置换、“智慧燃气”平台建设、垃圾分类、城乡污水治理、户表供水改造、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邀请政协委员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办后主动跟踪回访,请委员们进一步批评指正,对应解决但暂不具备条件的,先纳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将工作最新进展及时向提案委员或提案领衔人报告。对最终的书面办理函复,做到“三讲清、三避免”:即讲清办理的依据和所做的工作,避免空洞草率;讲清解决问题的程度和效果,避免大而化之;讲清解决长效办理的思路和举措,避免“只顾眼前满意,不管后期跟踪”。为提高提案办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局办公会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办理中重点难点问题,严守办理时效,确保解决问题。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机关工作效能管理体系,由督查科牵头对提案办理进度、质量进行督查,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提案,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办,切实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注重转化,“以点带面”推动公用事业发展

具体办理中,既着手于提案本身,力争做到委员满意、政协满意、涉及服务对象满意,又着眼于公用事业长远发展,采取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方式,通过办理提案带动一个领域工作。主要是做到“三个紧密结合”。

一是同当前形势紧密结合。比如,在办理2021年提案过程中,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江阴环城绿道利用和管理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绿地养护水平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老城区垃圾分类,加码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等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相吻合、跟当前公用事业发展形势相一致的提案。局对提案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拓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提出了实施“微更新”、建设“微景观”、加强“微管理”、做好“微服务”、推广“微公益”的“五微”工程,既办好了提案,也顺应了形势发展要求。

二是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提案办理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文明城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城市更新、“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战略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借力政协委员的民主呼声和协作资源,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比如近年来,政协委员们在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领域,提出了大量有见地、有举措的优质提案,引起了社会面的广泛关注和支持配合。我局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广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实施城乡公厕改造,很好地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三是同事业长远发展紧密结合。2016年以来,政协委员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累计提出了12个提案。这些提案涉及污水治理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吸收政协提案的建议,着眼长远制订了《江阴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支持镇(街)开发区加快污水主管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江阴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江阴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管养实施细则》等管长远的规划、方案和管理办法,促进了整个污水治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下一步
将努力做到三个“好”
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水平

一是架起沟通桥,做到“商好”。主动承担牵头办理责任,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衔接,落实办理任务,确保答复意见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整体性。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面商率”,做到“四个面商”要求:即重点提案一律面商,政协委员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办理过程中,通过“走出去”上门拜访、“请进来”当面座谈、“走下去”实地视察等多种方式,让提案委员共同参与办理过程,确保答复内容的全面完整。

二是提高解决率,做到“办好”。集中力量研究办理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提案,制定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屡提屡办、尚未完全解决的长期问题。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组的监督,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定期向提案委员或提案领衔委员通报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确保提案办理落地、见效。

三是着眼管长远,做到“用好”。一方面,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后半篇文章”,尤其是对部分需要长期持续用力的工作,进一步明确时间安排,及时协调推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纸上办结”向“群众受益”转化。另一方面,依托提案办理工作,充分向政协委员借力、借智,充分发挥政协的协调作用和委员的社会影响,加大提案办理的宣传力度,力争让社会面更多的关注公用事业、了解公用事业、参与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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