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江阴市委员会关于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07-10 来源:
澄政协〔2012〕19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阴市委批转政协江阴市委员会〈关于建立民主监督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澄委发〔2012〕46 号)精神,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政协江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协商决定,向市发改委等16个政府部门(单位)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每组安排3—4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各民主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提升监督水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创我市民主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政协江阴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安排表
政协江阴市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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