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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领导视察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14-09-16 来源:政协

  

  

916上午,市政协领导视察我市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建设情况,在实地视察了东发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后,进行了座谈讨论。市政协主席薛良,副主席须振宇、黄丽泰、张英毅、喻伟力、陈兴初,协理员孙志红、费晓忠,政协机关各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社会法制与海外联络委员会有关委员参加了视察活动。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洪平陪同视察并介绍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工作情况。座谈会由须振宇副主席主持。

市政协领导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检察院与有关单位规范探索、开创先河,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积极开展观护帮教、成效明显,但今后工作任重道远,仍需创新实践市政协领导就进一步提升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建设水平,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坚持探索实践。观护帮教工作站创立以来,创造性解决了未成年人涉罪后脱管监督与有效帮教之间的矛盾,保障了未成年人轻缓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助于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构建回归社会新渠道;实现了司法过程的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解决了司法资源短缺的问题;为调整国家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实践视角。全市上下,包括已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工作的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理念,热心奉献,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观护帮教制度和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江阴经济社会的平稳安康、国家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提供良好的平台和环境。

二、要切实落实观护帮教工作的体系化建设,不断获取广泛支持。要突出主体,明确职责分工。目前,我市观护帮教工作站虽说有多方参与建设,但行政、司法、社会三方主体在观护帮教体系运作中的职能定位、分工不够清晰。建议要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出资、检察牵头、多方参与、社团运作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体系,明确落实政法机关的主导地位及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明确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教育、人社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团委、社工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和合作的机制,统筹规划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形成良性循环体系,以保证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体系更加有序、高效、规范地运行要依托亲情,创新工作模式。未成年人犯罪的严重性与家长缺乏监管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要教育帮教对象的父母重视对孩子的家庭监管和心理沟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利用亲情来感动涉罪未成年人认识错误,使其在接受亲情感化的过程中,开始懂得感恩,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要求改过自新。要注重专业,增强帮教效果。除了专业的检察官队伍,要更加注重志愿者、社工的专业化,依靠热心企业、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培养组建具有法律、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具有综合性知识结构的社工队伍,并建立长期规范的培训机制和一定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要更加注重根据不同观护帮教对象,根据不同涉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个性化观护帮教计划,以拓展训练、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性帮教活动,让涉罪未成年人在观护帮教工作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心灵净化和生活能力提升。

三、要有效挖掘观护帮教工作站的社会功能,真正防微杜渐。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观护帮教工作开展的最终目的。要加大宣传,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功能。要与学校、社区积极合作,加强对观护帮教工作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雏鹰爱心港三大未成年人工作平台的宣传,加强工作联系,从不同侧面,对青少年加强教育引导,进行正确的心理辅导和矫治,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守法意识。要整合信息,充分发挥联动预防功能。要以观护帮教工作站建设为依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综治办、教育、人社、社区和社工组织等关于问题学生、问题少年的信息交流,把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工作向前延伸、提前介入,将更多需要关注的未成年人纳入服务体系,真正形成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合力。要着眼长效,充分发挥融入社会功能。除了在帮教基地的技能学习和培训,要建立完善的后续观护帮教制度。观护帮教工作站与社工应当对观护帮教对象设定一段时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采用电话回访、家访或者在工作站约见等方式,定期跟踪、考察并继续对其提供心理咨询,以巩固前期的观护成果。同时,政法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对观护对象生活、学习上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以助其更为彻底地走上回归社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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