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领导视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8月18日上午,市政协领导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视察了安居巷露天菜场整治情况、天鹤社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颐安雅苑小区环境、城区秩序及停车情况和北大街菜场内外部环境,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市政协主席薛良,副主席须振宇、张英毅、喻伟力、陈兴初,党组成员符跃进,协理员孙志红参加视察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袁秋中陪同视察并听取意见建议。市文明办主任薛建国汇报了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座谈会由喻伟力副主席主持。
市政协领导认为,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良好的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创建志在必得,关键看行动。市政协领导就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认识,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自觉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内可以提高市民对城市的满意度、激发群众建设城市的热情,对外可以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政府可以树形象,百姓可以得实惠,企业可以增商机,经济可以添活力,发展可以增动力。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居住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充实、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问题,都是创建文明城市过程要着重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为民创建的努力方向,把群众的需求和创建工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途径。人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可以使人们在思想观念和道德素质上有较大的变化和提升,可以塑造和展现江阴人的新风采、新形象,真正把我市打造成文明之城、礼仪之城。
二、扎实工作,全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眼于促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薄弱环节,全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优化城市环境。虽然我市是全国卫生城市,但市容环境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的问题,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除了要加强规划和建设以外,当务之急是突出抓好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和市容环境的集中整治,迅速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长效管理水平,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分,为城乡居民造福。
二要强化社会管理。要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好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要加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诚信市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平安江阴”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设施。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宣传引导和教育惩处相结合,推动城市公共秩序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三要提高市民素质。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市民文明习惯规范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和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健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机制,加强引导,整合资源,不断丰富志愿者活动内容。
四要繁荣先进文化。要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创新用人机制,打造文化品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深入文化体制改革,盘活文化资源,充分激发文化事业发展活力。坚持用先进文化鼓舞人、激励人,创作更多类似《寻找炎黄》、《李良宝的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宣传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
三、注重长效,大力强化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建合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力量配置,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的放矢地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扎实高效运转。市政协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它作为履职的重点任务纳入最近几年的履职计划,动员广大政协委员发挥优势,持续参与,通过调研、视察、提案、民主评议等履职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建言献策。
二要坚持依靠群众,扩大社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单靠政府唱“独角戏”,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善于把动员群众和服务群众融为一体,兴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热潮,让广大市民在实际参与中真正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素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让志愿者行动起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良性互动,使创建工作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三要积极转变作风,有效落实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实话、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工作法”,通过一个个实际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扎扎实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发扬奉献拼搏精神,拿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时的精气神,迎难而上,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打好阶段性攻坚战。要心系群众,兼顾好群众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做到珍惜民力、财力,既加大投入力度,又坚持勤俭办事,使每一项投入都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要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重点工作与长效机制相结合、问题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研究制定领导责任制度、投入保障机制、竞争激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测评督导制度、工作协调制度等,做到工作有章可查、有规可循,确保创建工作政令畅通,有序推进,有效巩固创建成果,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