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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办理函复
发布日期:2017-07-10 来源:

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医养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你的建议很好,具有针对性。通过多种途径推进医养融合,对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十二五”期间,我市对医养结合或养老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先后建成了江阴市夕阳红康乐中心—夕阳红护理院、福澄颐养院—澄江康复医院,长泾镇澄东护理院、峭岐医院—博爱养老护理中心等一批有护理、康复医疗资源支撑的养老机构。其它养老机构或建立卫生室或与所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不同程度上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十二五”期间,我市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医养融合发展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至关重要,我市从2009年起,破题探索,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民政局、卫生局和财政局的联合调研,制定方案,开展试点,有序推进。

你对我市养老服务业推行医养融合情况全面掌握,分析到位,肯定长处,指出不足,很有建地。您对我市促进医养融合,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颇具有针对性,对加快养老服务业具有积极意义和指导作用。

当前,各级各部门对推进医养融合养老工作非常重视,政策、法规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从以下方向进一步推进落实。

1.加快医养深度融合。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按标准设立护理站,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利用和发挥现有社会医疗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向养老机构开展辐射和延伸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不断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失能康复等需求。到2020年,6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2.发展老年医疗机构。将老年专业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各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加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制定相关政策,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3、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为提高长期稳定的供养能力,促进社会养老服务的持续发展,满足老年人对专业化照护服务的需求,制度性地解决老年照护服务的资金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市、区整合现有政策,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机制,探索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紧密结合,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明确老年人长期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的内容。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所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互衔接。

4、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保障制度范围。到2020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和75%以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患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医疗救助。

5.养老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现行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开拓养老服务机构与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渠道,积极发展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养老从业人员保险、奖励和补贴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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